公社科性課程的教材「合乎情禮的親密關係」單元,提及學生須學習「堅決拒絕婚前性行為」,並簽署承諾書訂親密界限及控制性衝動等。學習的主要對象是初中同學是12至14歲,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接受訪問時說,應告訴年輕人正確為自己行為負責任,能懂得愛護自己及尊重別人,從價值觀方面作性教育。教育局的工作紙中提到,要教導學生避免性衝動,例如約會時「避免性感衣著」、避免過度親密接觸「例如撫摸,接吻」,約會地點可選在鬧市和快餐店,避免在幽靜場所,如果發現自己有性衝動,可以「避開」、「轉移」。無論任何年紀,我絕對支持要尊重和愛自己,可是簽了承諾書就能達到嗎?
在此只看到有性衝動就「避開」,從來沒有正視,怎能清楚認識自己身體在青春期的變化,可能會出現的對性的敏感和衝動?其實不論是男女,睪固酮、雌性素與性慾息息相關,當性荷爾蒙有大幅度改變時,如女性排卵、年輕人進入青春期時,體內的荷爾蒙可能上下浮動會到10倍之多,這時期就可能令人性慾高漲,有年輕人更可能一天內有多次性衝動,這個不就是個正常的現象嗎?避開不談和理解,只會令自己憎自己,為何會出現如此獸性的感覺?是否有問題?像發現自己的陰暗面,稍為欠缺自信的,以為自己有性衝動是犯罪,這樣不是更難面對自己嗎?性,真的是洪水猛獸嗎?
不是說要有傳宗接代的觀念,未來要造人增加人口紅利?但年輕時要避開性衝動打羽毛球,那些要填承諾書的學生,面對的是一個怎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