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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11:15:00

撤銷「限奶令」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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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來爐的施政報告中,有一小段提及政府會用一年時間檢討「限奶令」的存廢問題,因為在四年前的三月一日實施「限奶令」時,政府已開宗明義表示實施「限奶令」只是一項臨時措施,承諾會半年後檢討,用非常手段來應付當年嬰幼兒奶粉短缺的問題,導致很多香港媽媽要四處撲奶粉,民怒沸騰,政府便使用這殺手鐧!

問題的根源是內地人對他們在國內買到的奶粉缺乏信心,再加上價格有差異,導致水貨客把奶粉視作搖錢樹,本港內特別是北區,他們都積極掃貨,對北區的居民做成的滋擾確實從未絕跡。

無論是民主黨或民建聯,已立即在上水收集市民簽名,反對撤銷「限奶令」,亦聲言要在立法會表態反對。由於我關注這議題多年,加上是一間奶粉商的顧問,所以對奶粉供應的問題相當了解。我認為撤銷「限奶令」的基本因素至今未有改變,綜合有數個因素,而最關鍵的,是從需求入手。

首先香港政府要向中央政府反映及要求做好內地奶粉品質安全的工作,加強內地人對國內生產的奶粉的信心,這樣可減少內地人到香港搶購奶粉的局面,同時,內地海關要嚴打水貨客,減少他們的生存空間。香港方面,各奶粉供應商確保供應源源不絕,不會再令到媽媽為購買奶粉而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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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府同時檢討分娩假期由十星期增加至十四星期,我是舉腳支持的,原因很簡單,假期更多的,母親會更有充足的時間留在家中以母乳餵哺剛出生的嬰兒,母乳的好處不是奶粉能替代的,而且餵哺母乳可以增進媽媽和嬰兒的關係,又可以省下金錢買奶粉,真是三贏方案。港府要推廣更多母乳餵哺,增加分娩產假是最有效的方法,而並非用盡各種手段打壓奶粉,包括「限奶令」,自願禁止三歲以下的奶粉廣告及任何推廣活動。

環觀其他國家,瑞典和挪威有一年或以上的有薪產假,加拿大和澳洲分別是十五周和十八周,香港多年來只有十周,作為先進的城市,實在是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