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與團結經濟
2023年4月,聯合國大會於紐約通過了第一個關於社會和團結經濟(Social and Solidarity Economy, SSE)的決議,引起了城中討論。那到底社會與團結經濟是甚麼呢?歐盟將社會與團結經濟SSE(Social and Solidarity Economy)定義為「企業和組織的主要目標不是傳統資本公司的投資回報,是為成員服務,並且由成員按照團結互助及一人一票的原則管理企業」以社區為中心,民眾決策過程中治理的參與性,確保服務或利益都能交到成員手中。它更著重是在分配利潤時的公平性,強調人和工作的價值以及社群意識,成功後會共享成果,形成社區經濟內循環。SSE與強調競爭的市場經濟有所不同,獲利不會集中流入主導者手中,而是更有系統地再投資於業務發展及社區經濟,真正的結合社群,合作共生。
社會企業、合作社以及社區經濟,它們的存在為解決社會問題,改善民生。個體和組織必須團結,建立長久的社群基礎,才能生存。目的為弱勢團體發展建立保護措施,改革制度,達到共同的社會願景。SSE這種多元經濟,強調人文性質與社區連結,並將生產者、消費者和關係人連接起來,大家擁有並鞏固共同價值,得到共同利益的消費生態,形成互相監督的系統。
放眼國際——馬來西亞社會合作社政策
早前有幸參與亞太區青年發展基金舉辦的未來創新領袖之旅(Future Impact Leaders Programme) 到馬來西亞實地考察,與各地組織及青年領袖深入交流,了解社會與團結經濟如何在東南亞地區發展。根據國際合作社聯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 , ICA) 的資料顯示,在 2019 年,馬來西亞已有超過600萬人(接近總人口的 20%)是合作社成員, 14,000間合作社經營範圍涉及多個行業。合作社年收益超400億港幣更佔全國GDP 10%,因此合作社在當地更被稱為「國家與私人經濟以外促進社會發展的第三種力量」。
政府意識到合作社對低收入社群的作用,因此積極鼓勵民間創新及發展合作社,而合作社在馬來西亞享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法律行政方面,政府早於1993年實行了近半世紀的《合作社法令》,頒佈《合作社法案》,更於2008年成立全國合作社委員會,監督合作社的管理、成立和註冊,對合作社的經營管理設定更高標準。
資金方面,馬來西亞政府給予新成立的合作社一筆「開辦費」(約50萬港幣) 及 5 年免稅期。若合作社營運滿兩年,更可向政府申請一筆用作項目投資的低息貸款 (約50萬-1,400萬港幣)目標是消除經濟不平等,主力收窄城鄉差距。為促進循環經濟,政府每年徵收合作社 1% - 2% 的稅後利潤,投入發展信託基金和教育信託基金,令合作社可永續發展。
教育方面,馬來西亞亦相當重視「合作社教育」,包括馬來西亞合作社學院(CCM)、全國合作社聯盟(ANGKASA)、等等在校推廣合作社理念,培訓合作社人才擁有經營管理的基礎知識。
建設美好社區 需要不同階層的市民的參與
在主流經濟下,弱勢社群的勞動力或技術被邊緣化,未能被市場吸納,亦缺乏與資方議價的能力,便持續缺乏資源以購買商品及服務,形成惡性循環。社會與團結經濟透過利用連繫社區及弱勢社群,讓不同階層的市民都能平等參與交換。弱勢社群亦能夠透過技能交換,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生活質素,親手擺脫處於弱勢的「無力感」,另一方面亦能達到社區資源共享。
近年聯合國的永續目標在地教育及實踐更加普及,社會與團結經濟的興起和發展,能讓民眾感覺到在公共事務上的話語權,並處於主動地位解決社區問題,更深入參與地區公共事務,共同建設更美好的社區。
邵卓琳
未來創新領袖之旅2023青年代表,社會企業創辨人及慈善團體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