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推移,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後,下一場便是12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諸位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前,要在選委會取得足夠提名、要通過資審會審核確認為愛國者,最後才是在投票中勝出。單是頭兩關,便讓民主派陷入兩難,參選?不參選?
民主黨內部很大分歧,元老李華明一方面聲稱自己絕對不會參選,但又認為民主黨應該參選,否則應該解散,他亦會退黨。其言論惹來「乳鴿」多番揶揄,甚至請他「安心養老」,毫不尊重。主席羅健熙則明言民主黨即使不參選也不會解散,又認為即使沒有議席仍可繼續有影響力。民主黨周日(9月26日)舉行的會員大會討論結果更出人意表,竟然出現第三個選擇,對是否參選不置可否,若有黨員正式提出要參選,會再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決定。
已有三十五年歷史的民協面對相同問題。據報導,參選棄選都有批評,執委會(9月25日)拿不定主意,於是定於10月14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交由會員表決。
若民主派自動棄權,等於放棄議席,今後在政壇的影響力勢將進一步減弱,不論就政策或是市民求助,均難以和特區政府討價還價,屆時恐怕連門也敲不響。
那麼,若民主派積極參選,路途就會暢通嗎?當然不是。首先,參選等於認同新選舉制度、為特區政府抬轎,他們難以向支持者交待。
第二,他們能否在選委會取得足夠提名?需知道在區議會兩場宣誓中,均有泛民議員遭DQ,DQ共同點都與泛民「35+」初選有關,包括參選人、借出議辦作初選票站的議員等等。換句話說,紅線清晰,這些人已確認不符合宣誓要求、不是愛國者,即使他們參選立法會,相信難以取得選委提名,當然也過不了資審會那一關,即使硬闖,只怕徒勞。
第三,若由通過了區議會宣誓的泛民區議員出選呢?那他們要做好準備,面對其他候選人及選民的質疑──你所屬政黨有那麼多人被DQ,那你的立場是甚麼?如何證明你是愛國者?如何證明你是誠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他們的支持者,特別是激進支持者,會認同他們的說法嗎?會投票支持他們嗎?
說到底,一個政黨的成立目的,無非是要在政治架構內發揮影響力,影響政府施政。因此,參選是手段,勝選才是目標,是重要的里程碑,放棄參選幾乎等於放棄參政,棄選政黨的功能會漸歸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