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班現役在媒體工作的老友在其中一人的家裡飯聚,話題慢慢扯到「當時得令」的KOL身上。我和飛男都是經常在斗室中埋首寫稿的人,鮮有機會見到這些「網紅」,幾位資深編輯你一句我一句,我倆都只有聽的份兒。
A小姐:「真係唔知依家係乜嘢世界,有人會介紹自己『你好,我係KOL』,KOL係人哋畀你嘅稱謂……唔通劉德華自我介紹時會講『你好我係劉德華,我係明星』咩?」B先生:「係人開個IG或者FB fanpage就當自己係KOL,一開個page見啲粉絲個名唔係簡體字就係俄文名……擺明就係『賣粉』啦!」C女士:「有次去到個event,本來想早走返公司做嘢,點知原來有幾個KOL姍姍來遲,我八卦想睇吓佢哋咩樣,咪坐多一陣等埋佢哋囉;WTF,一個KOL帶埋老公嚟,一個直頭叫埋個菲傭帶埋個得幾歲嘅女同年紀唔細行得慢嘅阿媽……嘩,做節出街食飯呀?」
近來的確有不少品牌寧願找KOL都不想call報刊,朋友D小姐最近幫公司找KOL,所以向我索料,我跟D提到幾個名字,她都表示不認識,不知如何找他們合作,我說:「最簡單嘅方就係PM佢哋,佢哋feel到有商機就會好快回覆你啦!」一提到「最低消費」D小姐立即咋舌,說:「嘩咁我都去做KOL囉,咁好搵!」我又好期待打扮老套、目不識丁的D,會以甚麼形象進軍KOL界囉! 一男一女兩個資深副刊記者,N年前一齊下海撈散,從此不想再受公司制度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