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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1:00:00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將於2017年10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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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推行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一般統稱為「富戶政策」。「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和資產申報於每年4月及10 月進行。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將於2017年10月的申報週期開始實施,約有1 000多戶需於2017年10月的申報週期進行申報。根據經修訂的「富戶政策」,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亦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參考過往經驗,2017年10月的申報安排大致如下:

 

2017年9月底                               房屋署向有關住戶發出通知書及申報表

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           住戶交回申報表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       房屋署處理申報表和進行抽查

2018年8月底                                      房屋署向超出「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或資產限額、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或拒絕填寫和交回申報表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按現行「富戶政策」的一貫安排,住戶須如實申報在申報表上所述的指定時段/日期的入息及資產狀況。就2017年10月的申報週期,有關住戶須按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填寫每名家庭成員在指定日期(2017年10月31日)是否擁有私人住宅物業。若申報在本港沒有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住戶,則需填寫其家庭在指定時段內(即由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的入息資料及申報在指定日期(2017年10月31日)的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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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富戶政策」相關的資料、常見問題和樣本申報表等已上載於房委會/房屋署網頁(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sp-sra),以供住戶參考。住戶如就「富戶政策」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 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專責熱線3547 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