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很怕搬家,怕得要死,無奈半年間搬了兩次,真的要了我的老命,終於明白中國人(或普遍香港人)為甚麼一定要有自己的物業,因為年紀大了要搬家真是要命!
關於置業這件事,其實很多夫妻都不能取得共識,認識某些人永遠覺得香港的樓價太貴,覺得買樓不過是肥了地產商,自己卻要做牛做馬為這些吸血商人勞役一世,換來的不過是僅夠放下一張睡牀的睡房,連轉身也有困難的「客飯廳」。但倒轉頭想,如果你是擁有數個物業收租的業主,無形中便有人為你做牛做馬打一世工,雙手奉上他辛苦賺來的血汗錢,而你也不用擔心退休後坐食山崩,總之在香港只要有物業收租,真的毋須擔心以後的生活費。
近幾年租屋租寫字樓遇到各式業主,有很好的,也有超無理的。一位朋友把地方租給我,預早兩個多月讓我把東西放進去也不計較;也有因為一點點維修費用也不肯付即時翻臉,還要我們付「取鑰匙費」(因為鑰匙已經給了我們,所以即使未搬進去也要收租)的變態業主,還有其他林林總總有樓放租便聲大夾惡的無理業主,租樓「奇遇」(受了不少無聊閒氣)簡直不能盡錄!
不快事情應該盡量忘記,近期倒有一樁開心事,在AM730寫稿不經不覺已經兩三年,由下星期開始我便有「新家」,以往只在電腦上讀到這個專欄,以後印刷報紙也會刊登,可能會認識一批新讀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