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認為自己走在潮流尖啄,但面對「斷捨離」這個講咗好幾年的潮流,我好愁。
1.因為讀書,有項家居工程拖了足足兩年都未動工。兩年過去,連最後一篇論文都在幾星期前交埋,再沒有藉口了。
2.但問題也來了。要進行這項其實唔算複雜的工程,必先完成一個複雜的過程:執清屋裡一個絕不算大的空間(畢竟我住的不是豪宅),偏偏這空間又已經不再空。
3.塞滿晒嘢。「嘢」包括:有啲好正經又有啲唔多正經的書、一些唔知因乜事留低的紙張(其中一張寫低一堆菜式名以及烹調方法,想必是我做食版記者採訪時抄低的珍貴筆跡)、一堆「海岸貢獻」的VCD、幾隻一直都未拆盒的《強殖裝甲》華麗Figure,以及過去廿幾年來買落的CD。
4.最大鑊是這堆CD。講過不下N次,我是在1995年開始認真學聽歌,最投入的時間是1995至2005年,那十年真的對聽歌有著近乎病態的渴求,以致狂買CD……直至近年,好似用晒聽歌Quota,而My Home又實在No More Room,冇乜買了,加上新出的Notebook亦不設CD-ROM,就算買了CD都冇用,網上買歌算了(所以我不可能聽黑膠,唔計個唱盤,啲黑膠碟放邊?)。
5.每逢佳節倍思親,每逢執嘢倍覺甘。甘,除了指執嘢過程中的麻煩,也指過程中往往令你憶起那些明明塵封了的過去:吓!原來我買過呢隻CD?What!我竟然聽過呢隊嘢啲歌?頂!我搵咗足足十年,原來隻碟攝咗喺呢度!唉,無端端俾我摷番張1997年大學畢業時的舊照片——嘩,當年的我是多麼的朝氣勃勃(而今天的我是幾咁死氣沉沉)……
6.這一堆(鋪晒塵、Keep又冇位掉又唔捨得的)「嘢」,既是我的過去,也構成了今天的我——至少,是某一個部分的我。
7.即係咁,如果平行時空的另一個「我」,在1995那一年是愛上聽古典音樂和睇藝術味(過)濃的Art Film,「我」會否演變成一個知書識禮出口成文終日出入高貴場所的人?我不知道,而只知道,我就是此時此刻的我。即使讓我回到過去(但不帶著今天的意識),我也只會作出相同選擇(因為條件保持不變)。
8.眼前呢堆舊物,代表著過去每一個Moment,那些Moment,曾經是未來、再變成現在、又立即變成過去,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時間,捉摸不定Keep住流逝。但那一個個Moment,又明顯有著改變不了的先後次序(例如Oasis的《(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一定早於Radiohead的《OK Computer》),時間,原來也可以被理解成不變的。
9.變又好不變又好,書又好VCD又好CD都好,這些來自過去的死物所盛載的,都已經入晒骨入埋Blood,組成了此時此刻的月巴,而這個此時此刻的月巴又邊向著未來進發,邊又立即成為過去……經歷了一次斷捨離(超,掉垃圾咪掉垃圾囉,講到懶係洋溢生活智慧咁),我給予斷捨離的定義是:舊物可斷,往事難捨,過去不離。
10.Well,執一次嘢,估唔到會諗埋咁多唔等使嘢。但人往往就是這樣唔等使地經歷時間,Ye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