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申領長者綜援的年齡由60歲延至65歲,由於事前缺乏醞釀,市民與議員都缺乏心理準備,因而引來很大的爭議。政府為了減少推行時的阻力,宣布特別為60歲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人士發放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相等於這類人士原先可領取長者綜援的金額。
這項安排抵銷了調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措施的大部分的影響,但仍有一部分人會申領不到長者綜援的附帶福利,唯有靠關愛基金去額外照顧。反對派對此雖不肯收貨,但由於政府已把實質受影響的人減到最少,反對派要組織大規模的抗爭運動並不容易。相信政府這次調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的舉措,最終都可以落實。
政府寧願以輔助措施作補救,也不肯擱置原方案,有人說這是林鄭要挽回自己的面子;但亦有人認為,林鄭堅持這樣做,政治上會失分更多。我相信政府堅持這樣做與面子無關,而是決心要把退休年齡推後至65歲。
香港是自由社會,個人有權決定自己甚麼時候退休,但政府部門與大機構都設有退休年齡,超齡後,除了少數例外,大部分都不獲僱用。結果這批人不得不尋找次一級的工作,沒法發揮自己所長,收入自然比以前減少。如果找不到工作,而之前又積累不足的話,那就只好尋求政府扶助。
香港的人口正在老化,這類需要政府扶助的人會愈來愈多。在出生率不足的情況下,新一代的年輕人遲早會不勝負荷,最佳的處理方法是延後退休年齡,讓有能力的人自己照顧自己多幾年。
有政客指政府這樣做是為了推卸責任;硬要心身疲憊的老人家繼續工作,實在殘忍。我相信香港社會有能力去照顧確有需要的人;但政府的政策應按大多數人的情況來制訂,而不應以偏概全。
現實是大部分60至65歲的人,健康狀態都有條件工作(個別有需要照顧的,政府當然要負責),而他們亦大多數會選擇留在原崗位上繼續工作。我曾在電台的烽煙節目上,聽過多個年齡接近退休人士的心聲,他們不約而同的表示,不想太早退休,因為自己覺得自己尚有工作能力,不想退休後無所事事。他們覺得,退休後可以拿各式各樣的津貼當然好,但亦好不過讓他們可以不用一到60歲就因年齡而得退休,沒法發揮自己的價值。
我見過一些早退休的朋友,由於一時未能找到工作以外的寄託,生活質素反而下降;有些連健康狀態也因而受影響。可見有工可做,對很多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
現時,大部分發達國家都在因應國民的健康狀態而把退休年齡推遲,甚少仍用60歲作為退休的年齡界線;最普遍的是以65歲為界,新西蘭是67歲,英國是68歲,德國想延至69歲,而丹麥與冰島更延至70歲。這不但可以減輕下一代在養老方面的負擔,亦可以提升長者的生活質素。香港是全球人均年齡最高的地方,若仍堅持把60歲以上的人就視作長者,實在有點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