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爆出首宗涉非法沽空的欺詐罪,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9項欺詐罪成。(資料圖片)
從價格發現角度看,限制沽空對股票市場有甚麼影響?
全港首宗涉非法沽空的欺詐罪,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9項欺詐罪成,兩名男被告分別監禁22個月及24個月,而兩名女被告則被判120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宗金融圈以外一點也不吸引眼球的新聞,時有聽聞的非法沽空一般只罰款了事,有甚麼值得關注?從經濟學角度看,值得關注的地方有兩點:其一,重判是因為涉及欺詐,而非純粹沽空;其二,欺詐部分竟與「微信女」貼士有關的,但4名被告竟沒有一個是「微信女」!
原來,首被告在警誡下稱原為「微信女」騙案受害人,其後反轉做法在付費獲得收貼士後不買反沽,更在未持貨下指示證券經紀在高位沽貨,再以低位買貨交收。這宗有點「黑吃黑」味道的金融案,法官指「猶如發放虛假訊息,造成銀行擠提,引發金融風暴」。假如譴責對象是「微信女」,「發放虛假訊息」當然是罪有應得,微信女的高唱散貨亦往往造成市場波動。然而,反利用企圖欺騙公眾的「虛假訊息」賺取差價,假如沽空是合法地先借貨後沽空,這會比微信女高唱散貨所造成的市場波動更波動嗎?
先請Grok跟大家重溫限制沽空的影響:
「從價格發現角度看,沽空機制有助於將負面信息快速反映到股價中,促進價格更準確地貼近基本面價值;限制沽空(特別是全面禁止)往往導致股票價格被高估、價格調整延遲、市場效率下降,長期不利於健康的價格發現過程,雖然在短期市場危機中可能暫時起到穩定作用,但實證多顯示其負面影響更為顯著。」
是的,學界共識,沽空有助價格發現。說穿了,「微信女高唱散貨」當然是負面信息,透過沽空促進價格更準確地貼近基本面價值,不是有利健康的價格發現過程嗎?連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亦知道容許沽空能提升市場流動性:
Overwhelmingly, research into short selling provides that it makes markets more efficient. Not only does it reduce the trading costs and misplacing of derivatives, it also adds liquidity and improve price discovery on single stocks.
然而,裸沽空(naked short sell),即未先行借入股票而直接賣出,是有可能增加風險的:對投資者而言,最大的威脅是股價無限上漲導致的理論上無上限虧損、交收違約風險及強制平倉;對市場而言,則可能造成價格人為壓低、操縱風險增加。難處是,傳統分析未有考慮在「微信女高唱散貨」的前提之下,究竟裸沽空的實際市場效果如何?但至少,對被告以言,非法沽空原本並沒有導致無上限虧損、交收違約風險及強制平倉,相反他們的獲利引發更嚴重法律後果卻是始料不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