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9-02-15 06:00:00

來港7年零1日算不算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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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幾年,有為何18歲不能參選立法會的爭議;早一個月,有到底60歲還是65歲才算老人的糾紛;今天,有人質疑何以來港定居未夠7年是新移民的定義。要計算新移民對香港構成的壓力(如對醫療系統的需求),為甚麼在香港住了6年零364日就計,住了7年零1日就忽然不算數?
 

政府以7年為新移民劃界收集數據。(資料圖片)

政府以7年為新移民劃界收集數據。(資料圖片)

劃界大多武斷(arbitrary),通常都沒有甚麼好理由,只是總要有個數字作為行事標準而已。涉及福利政策的劃界較麻煩,因為福利易放難收,數字往某個方向改會有政治壓力,武斷的決定有長遠的後果。


政府以7年為新移民劃界收集數據,沒有其他大型統計可用,討論分析亦唯有在這個定義下展開。


若果有機會重新劃界,新移民應該如何定義?那就視乎甚麼是成為香港人的條件了。除非你認為新界原居民才算香港人(朋友講笑,話要追溯至藍田人才夠真本土),要定義就唯有從香港人的其他特徵入手。比較易量度的是語言(如能否以廣東話溝通),又或者可以生活圈子作準(如朋友的平均居港年期),文化和生活習慣等就太複雜了。


這類有關融入社會的調查,小規模的民間組織做過不少,我希望統計處有機會可以在人口普查中加插幾條問題,較有代表性的印證或推翻不少香港人都有的印象:新移民融入香港社會文化愈來愈慢。融入得愈慢,「殖民」的擔憂就愈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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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7年為限另一個問題,就是以每日150個單程證去計,新移民永遠都只會有三十幾萬,令人有新移民壓力不變的錯覺。居港7年後拿到永久居民身份證,對香港構成的壓力不會消失,以7年為限是低估了問題之嚴重。


這其實又回到武斷的問題:7年不算,要留港幾多年才夠資格算作「本土壓力」?居港廿年,又或者我在香港出生但父母來自內地,我去看公立醫院睇醫生又點計?


既然焦點在單程證配額,一個較有根據的做法由1995年配額,由105個增加至150開始計起,往後比105個多出來的新移民,以及其後代都算成新移民的額外壓力。用這個方法計的人數至少有40萬,少了這一班新移民肯定大大減低醫療負擔(假設政府撥款不變的話),但同時香港殺校會殺多好多間,到時又變校長老師出來投訴了。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美國維珍尼亞理工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城市及地區禦險力環球論壇附屬學者 
逢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