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議過,把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統統遷移到某一地方,讓以色列統一這塊地區,那就一了百了,解決了全部問題。
我當然不同意這做法,皆因強制人口遷移在國際法的定義,屬於「種族滅絕」的一種,雖然也有不少「以粉」,以及大部分的以色列人民,均支持這做法,事關這是以色列的最佳利益所在。
然而,作為學術研究,我很奇怪,為甚麼人們提出了很多地方,卻始終沒有人講過「比爾塔威爾」(Bi'r Tawīl)。
「比爾塔威爾」位於埃及與蘇丹的邊界,面積為2,060平方公里。話說這地方本來屬於英國管理,是整個「哈拉伊卜三角區」的一部分,後者是一塊20,580平方公里的土地,比起「比爾塔威爾」,足足是其十倍。
根據英國在1899年的土地劃分,「哈拉伊卜三角區」屬於埃及,但是在1902年,英國再度劃分,這塊土地又改劃了給蘇丹。但這次改劃,土地並不完全相同,而是有著少許的分別,這分別就是「比爾塔威爾」了。
注意,這應該是改劃邊界的慣常作法,這正如當年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其邊界有少許不同於現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後者可參考中國的《國務院令221號》。
這在當年,本來無傷大雅,因為蘇丹是英國和埃及共同管治的領土。但是,當蘇丹在1956年獨立之後,這一塊就成為了爭拗的土地了。
埃及和蘇丹均聲稱擁有「哈拉伊卜三角區」,因此,兩國均認為「比爾塔威爾」是對方的領土,這塊土地遂成為了沒有人要的「無主之地」。
正因為這是一塊無主之地,這塊土地被很多人宣稱這是自己的土地,在這裏建國,最新是在2020年的「United Kingdom of Cathiland」,埃及、蘇丹和國際間也不管。
反正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建國,都是基於聯合國的一份決議,如今如果五大常任理事國,以色列、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哈馬斯等等一致同意,把這塊地劃給加沙地帶的居民,也完全可以。畢竟,這裏是只有365公里的加沙地帶的5.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