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外人工受孕 商業代孕 孕婦](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_webp/public/2025-02/42-03_0.jpg.webp?itok=ZpzVgYnS×tamp=1738887841)
外媒有報道指,香港的「體外人工受孕」政策禁止商業代孕,做法過時。(資料圖片)
《彭博》報道,香港的「體外人工受孕」(IVF)政策禁止商業代孕,並且只允許異性已婚且不育的夫婦進行涉及卵子受精的治療,這做法完全過時。
就此,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去信《彭博》,澄清香港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已充分考慮並重視香港社會價值觀及整體需求,至於禁止商業代孕,是為了保護受到剝削的弱勢群體,特別是貧困女性。
首先,《彭博》的說法有著基本性的錯誤:由於全世界絕大部分的地方都對「體外人工受孕」有著嚴格的限制,因此,香港只是跟大隊。你可以說這是迂腐、是不好,說它應該改進,但絕不能說是「過時」。
就「體外人工受孕」,全世界最寬鬆的是美國,當然,這也許只不過是為LGBTQ群體服務而已。
不過,正如《彭博》提及一對同性戀伴侶轉向內地的黑市尋求第一個孩子;一名單身香港女子為懷上孩子,亦兩度出國……香港的富豪們飛往美國商業代孕,也已成為潮流了。換言之,盧寵茂口中的「價值觀及整體需求」,只限制到窮人及中產階級,卻管不了權貴。
根據香港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最有趣的是第20條:「良知上認為不對」。法律講到「良知」,究竟講緊乜?
我不明白,不准商業代孕如何保護到貧困女性:醫務衛生局長、醫生、護士等高尚人,當然不會當代母。可是,萬零元薪水的社畜,天天辛苦上班,還被上司欺負,同事排擠,倒不如去當代母,月薪幾萬元,不用工作,也不用受氣,產後還可當奶媽、保母(當然不是當自己生的孩子的奶媽和保母,以免引來法律問題),工作環境和收入都好得多。
這些低下階層的處境,當不是高高在上的盧寵茂局長之類的「聖母」所能同理。
就我看,由於婦女不肯生育,在未來,為促進人口,商業化的「體外人工受孕」將是不可抗拒的大潮流,每國都終於迫得接受。我且問一句,是人類的存續重要,還是一小撮人自我感覺良好的「良知」重要?
況且,就財赤嚴重的香港政府而言,這也是一筆不可忽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