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政府公布問責班子,大部分成員名單早前已有傳媒披露,整體改動不大,除部分問責官員留任外,今次也加入不少立法會議員,從監督政府崗位轉變成為行政問責班子。其中較少人注目的是剛剛今年上任立法會選委會界別的會計師林智遠,被任命為審計署長,這反映審計署責任重大,未來將推動公共行政改革。
筆者在電台節目有幾次訪問林智遠,當年他還未踏足政壇,他曾分享不少會計界行業心得,他亦是桃李滿們的會計界導師,對業界法規發展有深刻認識。其實審計署也不是第一次任命政府官員以外的會計師擔任署長,始終審計署扮演既是內部監督又要有外部視野的雙重角色,外聘獨立會計師擔任署長有助發揮這個獨特的角色。
據審計署成立的理想:「我們決心憑藉專業及銳意革新的精神,為公營部門提供獨立的審計服務,並盡力盡善。」由於公眾並不容易獲取公營部門開支細節,審計處可以說是唯一機構索取到第一手資料,替納稅人把關。尤其新一屆特首李家超在競選時倡議公共服務需要定立KPI(關鍵效績指標),審計署過去不少報告其實也反映不同政府部門KPI表現不濟之處。
審計處受審核組織除了政府總部任何決策局、任何政府部門、專責機構,還包括其他公眾團體、公共機構,或受審核機構。過去公眾較為注目的往往是政府部門的審計報告,審計署也並沒有很多關於公眾團體和公眾機構的審計報告。但是根據審計署條例,有清楚指示怎樣符合審計署監察的範圍,審計署長可根據任何有關條例所賦權力對其帳目加以審核的任何人士、法人團體或其他團體;過半數收入來自公帑的機構 (但署長亦可根據補助條件中的一項協議對少過半數收入來自公帑的機構進行類似審核);以及行政長官為公眾利益而根據《核數條例》第15條的規定以書面授權署長對其帳目及紀錄進行審核的機構。
據基本法第107 條,特區政府公共財政必須量入為出,致力收支平衡,避免赤字。獲取公帑資助的機構不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公眾團體,都應該受到審計署適當監察,這樣才能讓公帑用得其所,相信林智遠在新崗位將會大展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