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8-05-15 06:00:00

搞股係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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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港交所(388)正式刊發有關上市發行人集資活動諮詢總結並修訂上市規則,預計7月初生效。

港交所修訂上市新規則。圖為行政總裁李小加。(資料圖片)

港交所修訂上市新規則。圖為行政總裁李小加。(資料圖片)


新規則主要為禁止所有會令累計價值攤薄25%或以上供股、公開發售及特定授權配售,特殊情況除外,並加強集資用途披露。在供股及公開發售方面,一般授權以外供股亦需少數股東批准,豁免關連人士為包銷商供股需投票規定亦遭取消,且亦需進行補償安排,例如市價高於供股價,則包銷商需以市價「接貨」,並把兩者價格差額退還予未有供股的股東,且不准控股股東及聯繫人認購大於發行規模的供股。最後,亦宣布禁止發行權證,以及可換股證券換股價不得低於市價,另外送紅股及拆股後,半年內股價不得低於1元。


其實,未生認為今次調整對過往大部分小型股票管理層壓榨小股東方式接近一網打盡,並使前幾年坊間所謂「財技派」消失於無形,使股票市場可以重回正軌,態度是正面。但是未生唯一不滿意就是攤薄25%的計法只考慮市價的折讓,而非每股資產淨值,所以部分公司就算具有巨額資產,但由於資產缺乏流動性,但可以利用資金不足原因以低價向股東集資,變相傷害股東,未生在明天文章就會舉出最近一個例子以證明。
至於賣殼的方式,過往除了明手買賣,也可以通過暗手方法。其一是通過認購大量折讓的新股或可換股證券成為大股東,其二由舊主減持至特定第三方,再由新主接手部分特定第三方股權成為大股東,其後再利用供股、認購新股等方式入主公司。


在新規則下,第一種方式已基本上不可行,但第二種方式仍可鑽空子,即新主接得特定第三方股份後打壓股價,後以較市價少量溢價方式注資取得控制權,至於特定第三方虧損金額可以用「補枱底」處理,變相降低入主成本,但這種方式似乎需控盤度非常高,否則只會造成其他股東狙擊之機會。由此觀之,未來炒股票門檻大幅上升,取得股票成本提高,造成股票「向上炒」機會是提高,變相提升散戶勝率。


在股價走勢上,相信只會有兩個情況,就股價會處於一段長時間上升,但如果財務出現問題,股票就會短期突然崩盤,又或是股價很長期間處於平穩,但爆發起來會很快很急。所以大家投資股票較適合的方式,其實就是像未有「向下炒」玩法之前的長線收集,如果股價有激烈變化,應該售出,再找另一個對象,並應該拋棄短炒方式,否則就像「炒」字拆開一樣,愈「火」愈「少」。


未生相信,在這番修改後,一場轟轟烈烈炒作不難到來,希望大家抓緊機會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