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放的5,000元消費券,可經由多種途徑取得,然而,就只有經由八達通,必須分由兩次發放,皆因它存在儲存金額上限,不可以超過3,000元。
這限制當然是令到市民麻煩,因而被譏為「擾民」。政府受到批評,馬上出來卸責,由財經及庫務局出來摔鍋,說消費券的資金源自於政府,不存在任何洗黑錢的風險,亦不受法律規定的3,000元限制,更稱金管局已告知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並不受此限,八達通之所以未有上調限額,並非受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限。
我當然有理由相信,政府的所謂「已告知八達通」,是在受到社會批評之後,「告知」之後,馬上就「通知」公眾,這根本就是騙人的把戲,讓八達通硬食這死貓。
這並非第一次派發消費券,上次八達通也是經由兩次派發。政府完全不聞不問,在這次也完全沒有超前部署,要求八達通事先作出安排。
早在4月4日時,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已表示,八達通儲值上限最多3,000元,市民分開幾次領取消費券,是由於八達通是非實名支付工具,因應安全原因而設有儲值上限。
政府發放的5,000元消費券,雖然不可能涉及洗黑錢,但究竟會否涉及違法,相信連八達通的法律專家也不敢肯定。政府並沒有就此提出清晰的指引,卻在被社會廣泛批評後,才去把責任賴在八達通的身上……犯錯只是糊塗,但欺騙市民和卸責,卻是可恥了。
八達通是不記名的,如果增加儲值上限,可以被不法之徒利用來洗黑錢。可是,現鈔也是不記名,豈非也可被不法之徒用來洗黑錢?
如果八達通的儲值數額上限達到了10萬元、100萬元,當然可以用來洗黑錢,可是,究竟是1,000元、3,000元、5,000元,6,000元之類的上限,只是任意決定的數字,相信並不會對洗黑錢有太多的促進。
曾幾何時,八達通是香港人的驕傲,這支付系統達到了地球的尖端。可是,根據王學玲的說法,先前它的上限從1,000元,增加至3,000元,已花了1年時間,這已證明了它的老化!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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