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申訴專員公署發布了主動調查報告,探討康文署管理公園內承辦商違規單車泊車問題。主動調查報告本來應該回應公眾的關注,可報告中呈現的官僚主義思維,既沒有針對營運商的實際營運痛苦,也沒有宏觀檢視單車政策。
報告在處理此問題時顯露出明顯的矛盾。一方面,報告要求相關部門嚴格執法,杜絕承辦商違規泊車的行為;但另一方面,報告又建議增加公園內的停車位。很明顯,康文署現在是以容忍態度應付營運商在指定範圍外的停泊單車情況,申訴專員表示只收到一個投訴就進行了主動調查,這明顯不是公眾極度關心的話題。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的考慮因素,包括公眾利益、投訴性質、改善公共行政等等。然而,報告並未進一步解釋這些因素在本案中的具體意義,也未說明為何最終決定啟動調查。這種啟動調查簡單的陳述,缺乏透明度和問責性,再次凸顯了官僚主義思維的弊端,忽略了香港社會不同層面存在着的官僚問題並未得到調查研究。
更值得關注的是,報告僅針對泊車問題提出建議,卻未能從更廣闊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全港單車政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營運商困難等相關議題,報告也僅字片言地提及,並未給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只要參考網上親子群組的討論,就會發現不少家長也對單車配套不足而抱怨,就算是針對康文署公園的承辦商,單車型號足夠,附近沒有家長休息的位置,欠缺單車教學的軟件,這些才是值得申訴專員全面反省提醒的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反映了香港公共行政中存在的官僚主義思維。報告在處理問題時,表現出自相矛盾、缺乏透明度和系統性思考的特徵。這不僅未能有效解決公眾關注的問題,同時也凸顯了香港申訴專員制度亟需進一步改革,以更加貼近民意、回應市民所需的方式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