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好些媒體的報道,索羅斯資助的「美國巴勒斯坦權利運動組織」(US Campaign for Palestinian Rights),有向學潮的抗議學生們提供資助。事實上,這組織向來亦有資助巴勒斯坦運動的某些活動人士。
人們覺得很奇怪:索羅斯是猶太人,而且和美國政府關係密切,總不會資助「敵人」,去反抗以色列呀!看他一貫以來的作為,也不像是為了巴人的「正義」,就會反過來資助對方吧?
這其實很容易解釋,只須對照在2012年至2020年間,香港的反中運動,就可得出答案。
大家可還記得,在當時的反中運動中,有一個很流行的名詞,叫「鬼」,也即是實質上由香港/中國政府控制的人員,因此,運動中人有另一個名詞,叫作「捉鬼」,也即是把這些「鬼」揪出來。
例如說,一些激進行為,如打砸搶店舖,或者是把支持政府的人痛毆一頓,溫和的反對派,又叫「和理非非」,會把這些行為定性為「鬼」的作為,目的是把運動的形象搞垮。
毫無疑問,如果要瓦解一個反對勢力,作出某程度的資助,有其必要性:一是獲得對方的內部資訊,二是希望在對方的陣營造成分化。
至於反對勢力的參與者,一來樂得有錢收,二來可能真的是「鬼」,就我所知,就是被通緝跑掉了的人士,也有收過錢的。這正如有的人可把性和愛分開,一邊收錢一邊反中,可能只是提供某些資訊,或者一邊內鬥(收錢只負責內鬥,可以繼續)一邊反中,也是毫無違和的。
所以,索羅斯的資助學潮,是理所當然的作為,是情報機關的「標準動作」,這可令到中情局獲得更多資訊。也正是因為索羅斯在政治上可靠,才會「負責」這方面的工作。
至於美國學潮的真正目的,當然是反猶,只是反猶在美國是最嚴重的罪行,才會以挺巴作為藉口。這正如當日香港的反中運動,目的就是港獨,不過港獨這口號無法說出口,惟有用「民主」來作包裝。
所以說,太陽底下無新鮮事,所有的政治活動,玩的都是同一把戲,只是用上了不同的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