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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13:07:00

修例風波|上環暴動案14人罪成 官稱法庭「生意好好」押下月底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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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8日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7月28日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7月28日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44人事後分成三案被控暴動,最後一案經審訊後,法官練錦鴻今日(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14名被告暴動等罪成;餘下一名被告早前認罪。三案最終36人暴動罪成。練官與辯方律師商議判刑日期時,稱法庭「生意好好」,辯方或須遷就法庭的日程,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求情,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練官判決時指,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暴動和非法集結屬於參與性罪行,如案發時暴動已經發生,其他人有意圖或作出行動參與已屬於干犯控罪。

1人早前已認暴動

15名被告分別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9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1歲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張雯曦,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何栢耀早前已認罪,其餘1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莊振邦攝)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莊振邦攝)

張雯曦管有雷射筆及無線電罪成

張雯曦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及無線電收發機。她早前已承認前罪,另一項控罪今日亦被裁定罪成。至於甄凱盈及廖天駿缺席聆訊,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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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8日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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