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於全港多個地方拘捕5人,涉與「光城者」擬設炸彈案有關,年齡介乎15到37歲,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消息指,警方今日將落案起訴其中一名15歲姓羅男學生,疑收錢放炸彈,最快明日提堂;其餘4名被捕者獲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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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4人包括37歲林姓男子,任職英皇集團物業部經理,和17歲姓楊女學生懷疑為光城者「金主」,提供數萬元款項給同夥放置炸彈;另外2人為19歲姓鄭男學生疑收錢放炸彈,以及28歲姓黃男地盤工,疑協助購買爆炸物料。
至今拘14人
國安處今次行動,是繼本月初拘捕9人後,再就「光城者」疑設炸彈案作出拘捕,同案被捕人數增至14人。早前被捕9人中,3名15至19歲中學生已被落案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押至9月再訊,其餘6人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