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日報》4名高層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其中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及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原定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但兩人都主動撤回。
其中馮偉光放棄每8日覆核保釋申請權利,林文宗就定於下月4日再覆核申請保留之後8日的覆核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提醒2人仍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至於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包括副社長陳沛敏,以及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現時繼續還押。
控罪指,4人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張劍雄、羅偉光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