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早前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敗訴,唐英傑之後提出上訴,但今早遭上訴庭駁回。案件將於明日開審,維持不設陪審團的安排,由3位法官共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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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早前陳詞指,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制的重要部分,被告享有陪審團審訊的基本權利,否則會構成不公。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本案是否設有陪審團、於哪一級法院審理,均由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以及律政司長具酌情權處理,故被告或法官均無權干預,認為上訴方不應該透過司法覆核作出挑戰。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後來被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