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例下,綠Van、紅Van等小型巴士只准以緊急門作為逃生出口。運房局公布,《2021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規例》將於周五(20日)刊憲,容許設有最少一個緊急窗口及逃生艙口的小型巴士,以司機車門作為緊急出口。
運房局表示,容許小型巴士使用不同類型的逃生出口,能令車輛設計更具彈性,製造商亦可採用其他適用於小型巴士的逃生出口設計,以迎合香港市場,認為修例有利於香港引入更多小型巴士型號,運輸業界將有更多選擇。運輸署早前已就小型巴士緊急出口進行顧問研究,結論發現小型巴士使用司機門、緊急窗口和逃生艙口等不同類型的逃生出口,在緊急情況下同樣能夠保障乘客安全,而部分司法管轄區已容許有關做法。
料10月生效
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2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如修訂規例獲立法會通過,新規例將於今年10月15日生效。運輸署會與業界緊密合作,發出相關指引,並舉辦簡介會,以確保新規定順利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