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咪錶位」供不應求,過去20年間私家車與咪錶位的比例,由20比1大幅升至32比1,更有多處咪錶位疑遭人霸佔圖私利,令公眾未能享用,甚至影響政府收入。其中,本報記者巡查發現,西貢近白沙灣有車房為求增加放售車輛的曝光率,竟長期霸佔路邊咪錶位,令原本的收費停車位「私有化」成免費展銷場。更甚的是,車房本身亦霸佔官地停泊展銷車輛,而且持續時間超過10年。
採訪:偵查組
本報記者早前到西貢公路近白沙灣一個設有公共咪錶的停車場,發現場內至少12輛私家車的車窗及擋風玻璃,張貼了「出售」的宣傳告示,上面更寫有聯絡電話等資料,售價介乎5萬至十多萬元,當中不乏二手歐洲名車,全部車都無入咪錶。記者發現車窗展示的聯絡資料中,重複出現了4組電話號碼,於是以顧客身份撥打其中一組,接聽的女子直認相關汽車屬其車房所有,還有更多可供選擇,「你想試泊喺錶位架車?我哋車房喺隔籬好近,等我洗好架車,約個時間試啦!」
職員聲稱咪錶位宣傳效果好
記者相約翌日到西貢匡湖居附近的車房試車,期間女職員全程坐在副駕駛位,又毫不掩飾透露將私家車停泊在「咪錶位」出售的原因。她指出,其車房佔用咪錶位十多年,「泊喺嗰度因為多啲人見,宣傳效果好啲,時不時就會有人問,收埋喺車房無人知。」
女職員甚至「自爆」霸佔咪錶位的方法,「泊喺錶位要成日將架車移前移後,避咗長泊24小時喺同一個位犯法呢樣嘢。不過,警察有時都少不免會抄牌,但我哋車房近,有時都入得切錶,或者叫隔籬船廠幫手。」她指,至少有3至4間車房用同樣方法霸佔咪錶位賣車,「人人都咁霸,有啲車擺到殘晒,咁你就知放咗幾耐啦。」
涉事車房霸官地逾十年
涉事車房除了霸佔咪錶位外,連車房外的一塊官地,亦成為私人停車場。記者發現在車房門口位置,豎立了一塊由西貢地政處發出的「政府土地」告示牌,表明不准佔用,違者會被檢控。記者翻查Google Map實景圖片,發現車房早在2009年10月已將私家車停在官地,意味有關違規情況長達12年之久。
地政總署回覆證實,涉事車房車輛在已撥用的政府土地,以及未批租的政府土地上停泊,目前已將個案轉交相關部門跟進。警方發言人指出,據《道路交通條例》,如車輛主要用於展示廣告,而未獲運輸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便屬違法,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第二次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任何人士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違者最高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