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並非只存在於舊時代的疾病,現時香港每年仍有逾千宗病例,去年需呈報的案例數量僅次於新冠肺炎。現今肺結核病雖不再令人聞風喪膽,但仍要當心它與癌症有關。呼吸系統科專科譚子雋醫生表示:「醫學上雖仍未確立肺結核與肺癌的因果關係,但有小型研究顯示,肺結核的患者患上肺癌的風險較一般人高2倍。」再者,結核菌感染者痊癒後,肺部會有疤痕,如癌細胞生長在疤痕處,將大大影響影像診斷肺癌的準確度,因此患者需提高警覺,當感到不適時便應及早求醫。
無病徵者也可傳播結核菌
結核病由結核桿菌所引起,因通常影響肺部,因此亦稱為肺結核。肺結核的潛伏期長,即使已受感染,如患者抵抗力強,不一定會即時發病。譚醫生指出:「這類患者屬於潛伏性結核感染,儘管他們沒有病徵,仍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傳染性。」所以患者有機會在不知已受感染的情況下傳染他人。
篩查助減社區傳播
因此,肺結核篩查有助減低肺結核在社區傳播的可能性。在本港,篩查主要針對3類人士,分別是已發病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愛滋病和白血病患者等肺結核高危人士,以及即將接受抑制免疫系統藥物治療的患者。當中,較常見的篩查方法為結核菌素皮下測試(TST),不過如受檢測者曾接種卡介苗,則有機會影響測試結果;至於愛滋病、白血病等較高風險人士則可接受丙型干擾素血液測試(IGRA),如患者測試結果呈陽性,便需考慮接受潛伏性肺結核治療。
服藥2週後可減低傳染性
由70年代開始,香港已推行全監督藥物治療,即患者須在醫護人員監督下用藥,病情受控後,患者可以如常生活。一般情況下,醫生會處方3至4種抗肺結核藥物,療程則取決於患者的病情,為期約6至9個月,大部分患者服藥2週後,結核菌的傳染性已可大幅降低,而當治療完成後,約95%的患者可痊癒。但要留意的是,因肺結核有潛伏期,當患者免疫系統變差時,便有機會復發,因此痊癒後患者亦應保持健康生活習慣,以免再次發病。
一名65歲患者在進行心臟手術前接受常規胸部X光檢查,發現有不尋常的「肺花」情況,雖然患者當時沒有任何病徵,但醫生為安全起見,患者接受了IGRA血液測試,測試結果亦呈陽性,醫生遂打算為患者進行潛伏性肺結核治療。但後來再次進行電腦掃描後,發現患者的淋巴結有腫大跡象,再通過超聲波支氣管鏡檢查後便確診患上活躍性肺結核,後來患者接受為期9個月的抗結核治療,現已完全康復。
以上資訊由譚子雋醫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