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被控貪污和利用公務之便索取貴重禮物等27項控罪,今日(18日)出庭應訊,他否認全部控罪,獲准以80萬元(坡元,下同,約46萬港元)保釋,案件排期在3月1日舉行審前會議。易華仁已致函總理李顯龍辭去內閣職務、西海岸集選區議席和退出人民行動黨,獲李顯龍接納。
3月1日舉行審前會議
61歲的易華仁上午現身國家法院,他被控貪污及利用公務之便索取貴重禮物等27項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認罪。在易華仁面對控罪中,包括2項指他抵觸防止貪污法令;另外面對24項指他身為公務員卻利用公務之便,向與政府部門有公務關係的酒店大亨王明星索討利益。易華仁也面對1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被指向酒店大亨索討利益
總理公署發表聲明,指易華仁周二致函李顯龍辭職,李顯龍隔天接受他的辭呈。易華仁表明將償還他在接受貪污調查局調查期間放缺席假時,所領取的薪金和國會議員津貼。
貪污調查局去年5月通知總理李顯龍,指當局調查一宗案件時,發現易華仁可能涉案。經調查後,貪污調查局局長去年7月向李顯龍匯報,表示須向易華仁問話。
數日後,易華仁與王明星被貪污調查局逮捕助查,其後獲釋。李顯龍下令暫停易華仁的內閣職務,易華仁負責的西海岸集選區基層事務,由他人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