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遭前度女友于文鳳,入稟法院追討逾7,000萬元投資分成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預計被告人周星馳於明日出庭作供。
于文鳳在庭上供稱,於10年3月已和周星馳分手,但周一方否認,並指同年7月,從報道中得知女方與創興銀行家族後人廖堯城拍拖之後,才知二人的關係不再,又指女方為了向新男友展示已跟周星馳分手,才興訟告舊愛。于文鳳一概否認,並指09年之前數年已吵架多次,直至10年3月才分手,之後她仍有替周星馳處理公司上市事宜。
周母曾大鬧天比高
周星馳代表律師指,翌年因為于寓所需要裝修,於是周星馳讓于文鳳母女暫住天比高12號,但周的胞姊上門發現單位門鎖已更換,兼稱有一些自稱三合會成員在附近。于指那些人可能是保安,並指因周星馳母親曾入屋內打破數件家具,為免再被滋擾才換門鎖,但同意事件令她及周星馳感到不快。
于文鳳稱周星馳在天比高的投資分成的問題上,多次在第三者同場時改變說法,周並曾向于說︰「未賣點俾你」,無法給予她佣金,于認為此句正正代表天比高若出售,周便會向她支付分成。對於周星馳曾給予于1,000萬元,並指這是建基於二人的友情和支持,于承認收過款項,但指對方的說法令她感覺似乞求,令她十分討厭,聽起來感覺她很貪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