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國網絡沙皇」之稱的中宣部前副部長兼網信辦前主任魯煒涉嫌受賄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今通報,已由浙江寧波人民檢察院向寧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魯煒借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副市長、國家網信辦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信辦主任、中宣部副部長等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58歲的魯煒去年11月被查,是中共十九大後首位落馬高官,外界形容他作風高調及氣燄囂張,在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任網信辦主任期間,網絡審查更空前嚴厲,但他表示「沒有一個國家的網民像中國一樣自由」。2016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新疆無界新聞網突然刊登一封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辭職的公開信,同年6月,魯被免去網信辦主任一職。中紀委曾嚴厲批評他「陽奉陰違,欺騙中央,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