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月違反檢疫令,外出前往入境事務處辦事處;圖為入境處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資料圖片)
再有抵港人士違反檢疫令被判囚。一名53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強制檢疫14日,惟上月6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之日,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前往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處理身份證事宜。她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判即時監察14日。
至今64人違檢疫令被定罪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重申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截至今日,共有64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即時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