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8-01-03 12:11:00 【朱經緯案】朱經緯被判囚3個月 准保釋等候上訴 分享: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57歲時任警司朱經緯於涉嫌驅趕群眾時以警棍毆打市民鄭仲恒,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定其襲擊致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今日判刑,朱經緯被判囚3個月。辯方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將會排期處理,朱經緯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並每周日到中區警署報到。 案件原定於上周宣判,裁判官指要處理求情信,押後至今日宣判。 入App免費換走健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