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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片段截圖)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驅趕群眾時以警棍毆打市民鄭仲恒,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案件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控方傳召為事主鄭仲恆檢傷的醫生作供,他指,案發後兩日的下午,事主到他的診所求診,他發現事主有三處傷勢,分別是右手手肘瘀傷、左後頸腫脹,及右腳小腿刮傷,他用手機拍下事主的傷勢,處方外敷藥膏,三日後完成醫療報告。
醫生指,不肯定朱經緯用警棍打向事主的位置,是否就是事主的頸部傷勢位置,因為朱經緯是由上而下揮棍,但事主後頸是橫向腫脹,兩者位置亦不太相符,但他同時指事主的頸部當時圍上冷衫,難以確認被擊中的位置。裁判官要求醫生,在相片上圈出事主受傷位置作解釋。
事發於2014年11月,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行人路上驅趕群眾時,涉嫌揮棍擊向一名路過男子,投訴警察課曾建議將朱經緯的指控由「毆打」分類為「無法證實」,但監警會在2015年底裁定朱經緯涉「毆打」的指控證明屬實,朱經緯於同年7月已退休。
![朱經緯 (資料圖片)](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10114940_Nm.jpg?itok=yve7A8vi×tamp=1739307107)
朱經緯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