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涉嫌欺騙按揭貸款,於去年5月被捕,他其後與1名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兩人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0月9日審訊,預料需時20天,兩人在候審期間續獲准保釋。
控罪指,兩被告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香港警務處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令兩家銀行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及480萬港元。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歲、無報稱職業)及汪浩毅(49歲、商人),他們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控方今表示將有逾30名證人,包括警方及街外證人,而次被告將爭議有關會面紀錄的自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