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就「港區國安法」發表聲明,指每個主權國家都有為其國家安全利益進行立法的固有權利,有關原則不容反駁,認為提出反對的海外評論員是不真誠,又說過去23年本港在處理顛覆活動方面存在立法和執行真空。至於法例將如何草擬和頒布,安全問題如何處理,楊鐵樑認為目前尚未清楚,現時揣測可能發生或可能不會發生的事並無益處。
不過,楊鐵樑強調,數世紀以來,普通法原則在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香港等地一直運作良好,當中無罪推定、公平審訊權、司法獨立等都必須是論述的核心,他說很高興從最近的新聞報道中獲悉,有關價值在制訂法例時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