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包括摸胸、用手指插入下體等行為。父親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兄長則否認5項非禮罪受審,並被裁定2罪罪成。區院法官游德康經索取女童的創傷報告後,今(24日)判處女童父親監禁29個月,女童兄長則獲判感化兩年。
涉案兩名被告W.K.F. 及W.C.K.,為事主的父親及哥哥。控罪指,被告W.K.F. 於2015至2016年某日,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以及在2017年某3日,分別3次在同一地點猥褻侵犯女童X。被告W.C.K.則被控於2018年至2020年某4日,分別4次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及約於2019年1月某日,在九龍旺角猥褻侵犯女童X。
事主事後怪責自己背叛父親並感到內疚
法官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與父親關係良好,事後亦怪責自己背叛父親並感到內疚,不知如何面對父親及其他家人。X事後曾有抑鬱徵狀且自尊心低落並受到打擊,專家建議須持續接受心理治療。X父的報告顯示他並無孌童僻且重犯機會低,法官考慮到他認罪等因素後,4罪共判囚29個月;X兄長報告則顯示,他受到電子遊戲性感角色的影響而犯案,建議他接受感化及心理輔導,法官最終決定判處感化兩年。
法官於判刑後,向有到庭的被告家人指,明白其對女童及女童兄長關心,希望其繼續盡力協助2人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