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日起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諮詢期至下月28日。全體16名行會非官守議員發表聲明,堅定支持港府就23條立法,重申這是特區憲制責任,社會普遍已經有共識,認為必須並要盡快完成立法工作,同時要全面落實人大2020年通過的「528」決定和《港區國安法》要求,並與《港區國安法》銜接、兼容和互補,又認同諮詢期適合。
葉劉:條文與中央法律用詞「接軌」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2003年以保安局局長身份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最終在一片爭議聲中撤回。葉劉淑儀今日(30日)表示,今次立法建議較當年更完善和精準,因為在2019年「動亂」之後,引進了很多當年未曾發生的新罪行,如「破壞重要基建」等,同時亦廢除了過時字眼。她並舉例說,今次條文把「國家機密」改成「國家秘密」,是與中央法律用詞「接軌」。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率領一眾立法會議員見記者,代表全體議員歡迎並支持展開23條諮詢,形容本港在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後,社會有空間理性討論,立法會亦會好好履行憲制責任,全力進行審議工作。他相信只要政府、立法會和社會團結一致,定能盡快和順利完成該憲制責任。
被問到會否定下目標在7月前完成審議和加開會議,梁君彥表示政府會在諮詢後才把法案交到立法會,現時未掌握到有關情況,至於要多少時間則由法案委員會處理,重申立法會議員會全力審議。
民主黨倡延長23條立法諮詢期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政府應要多向市民解說,讓公眾明白23條只是為了維護國安,並不影響市民人權自由,相信只要條文內容仔細、清晰,便可釋除公眾擔心。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就表示,諮詢期僅一個月兼橫跨農曆新年,市民未必會熱切參與討論,倡延長諮詢期讓市民有更充分時間討論。他認為,當局要釐清「國家秘密」的定義,關注傳媒調查報道如涉及公眾利益而披露了政府內部資訊,會否有免責條款,並說公眾仍在摸索「煽動」與「批評」之間界線,政府應釐清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