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來港表示,《基本法》23條未立法,不良影響有目共睹,香港在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責無旁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昨在一論壇上稱,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港府需要總結上次立法失敗的過程,創造條件立法,他又認為23條立法需要整體一次過進行,不能分批和政改「梅花間竹」推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劉炳章表示,應該及早立法防範未然,否則由中央出手,效果未必是香港社會想見到的。
不過,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李飛的講法如同宣旨,與主力民生事務的特首林鄭月娥對著幹,是添煩添亂。他認為,目前並非立法時機,否則只會拖民生後腿。教協副會長張銳輝表示認同,並稱當年討論23條立法,中央政府信任度和社會凝聚力較目前好,最終仍無法立法,若目前貿然啟動立法會撕裂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