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廣告職員涉以他人針卡進入食肆,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今日(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考慮到案發於疫情不算最嚴重之時,判被告罰款 2,000元。
控罪指,被告李讓隆(26歲,廣告職員),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他被控於 2022年8月26日在尖沙咀厚福街8號16樓H8號舖「胡爐」,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向警務人員14153提供虛假資料,即用其手提電話向該警務人員展示一幅屬於另一人的疫苗接種紀錄,以企圖誤導警務人員14153相信,他已遵守香港法例第599F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6(1)條發出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