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1灣仔暴動案重審,陳虹秀被判暴動罪成。(美聯社)
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案,「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4人被撤銷無罪裁決。案件發還重審,只有陳虹秀否認暴動罪,今日被裁定罪成,須還押等候判刑。
陳虹秀一度被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律政司前年上訴得直,令到陳虹秀、賴姵岐、鍾嘉能及龔梓舜的暴動案須發還重審。案情指4人當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陳虹秀在被捕前約20分鐘內,以咪高峰及戶外擴音器,向警方叫喊「呢個係市民發出嘅警告,請你唔好開槍,你唔可以開布袋彈」,「你哋今日嘅行動目的唔係大追捕、大追殺,你係需要給予足夠時間俾市民撤離」等。
指審批續期申請時「冇咩選擇」
根據社工註冊局資料顯示,陳虹秀的社工註冊於上月期滿,正審核其續期申請。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向傳媒表示,剛從新聞得悉陳虹秀暴動罪成,由於屬嚴重罪名,估計註冊局在審批其社工註冊續期申請時「冇咩選擇」。註冊局今日下午會召開會議處理社工註冊申請,許表示如果能夠獲得資料,也會盡快處理陳虹秀的續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