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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4:39:17

移日回港探病母被捕 男子認參與灣仔暴動囚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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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年27歲男子涉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圖為當日警方執法行動。(路透社資料圖片)

一名現年27歲男子涉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圖為當日警方執法行動。(路透社資料圖片)

一名現年27歲男子涉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被捕,及後「踢保」,於2020年初離港移居日本,直至2023年欲回港探望患病母親時被捕,控以一項暴動罪,他於開審前認罪,押後至今日(20日)在區院判刑。法官指,暴動具一定程度組織及計劃,示威者有備而來,人數遠超警力,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判被告入獄45個月。

現年27歲被告陳煒堯,在日本任職會計公司職員。他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近天樂里至軒尼詩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控方早前透露他2020年1月19日離港,2023年9月30日回港時被捕。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2020年到日本工作,原打算移居當地,回港探望患病母親被捕,被告藏有口罩、手套,均為防禦性質,僅以最低程度參與暴動。官接納物品不具殺傷力,但指他穿黑衣、手套及外科口罩,背囊另有手套、口罩及濾芯,認為考慮上訴庭的分類,被告並非僅以身穿黑衣置身現場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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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被告非單純以鼓勵形式參與

案情指當日傍晚,大批示威者在金鐘、灣仔和銅鑼灣一帶集結,有人用雜物堵路縱火,有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大部分示威者均穿上深色衣物,帶有頭盔、防毒面罩等裝備,有人手持長棍和盾牌。當晚近8時,警員開動水炮車由金鐘往銅鑼灣方向推進,期間亦施放催淚煙、發射海綿彈槍等驅散示威者。有示威者在軒尼詩道近晏頓街架設路障及縱火,與警員對峙。及後警員以水炮車射水。期間,警員截停被告,被告企圖用腳踢警員,最終被制服。被告當時身穿全黑衣物,戴手套,頸上掛着口罩。

案件編號:DCCC 12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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