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放寬BNO入籍途徑,英國下議院將討論是否讓1997年後出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申請BNO移民簽證的議案。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回應指,中方已多次重申在所謂英國海外護照問題上的立場,中方反對英方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強調英方這樣做是損人不利己,注定也會失敗。
議案由英國跨黨派國會議員提出
上月,曾任英國內政部移民事務國務大臣的祈達文(Damain Green)等一批跨黨派國會議員,提出《國籍和邊界法案》修正案,提倡放寬BNO簽證的申請資格,讓父母其中一方有BNO的人士亦合資格申請。聲稱關注香港情況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早前於社交網站Twitter發文,指若修訂獲得通過,意味著BNO簽證計劃將擴展至於1997年後出生的人。
英國指《港區國安法》有違《中英聯合聲明》,決定自今年1月31日起開放BNO簽證申請,容許港人以「5+1」的方式留英入籍英國,惟政策未涵蓋1997年以後出世的港人。根據現時的BNO簽證申請計劃,BNO持有人18歲以下的子女或孫兒、18歲或以上(於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子女,須以「受養人(dependant)」身分,與簽證主申請人一同申請BNO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