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電訊盈科(PCCW)前職員受賄披露公司電腦系統中4700名客戶的個人資訊,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索受賄款,29歲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早前已認罪判囚,餘下2人亦承認共4項索賄及串謀受賄罪。裁判官香淑嫻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36歲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出於財困犯案,利用同謀財困而行賄,外洩大量客戶資料,屬案中主謀,判囚6個月。香官另指38歲直銷部前銷售主任受賄金額和披露客戶資料較少,判囚6星期。
控罪指,被告依次為36歲PCCW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劉成殷、29歲PCCW收費電視部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賴思廷以及38歲PCCW直銷部前銷售主任簡紹基。3人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1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2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賴思廷早前認罪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