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AM730》曾用頭版報道,發現去年697名視光師藉長者醫療券申領高達7.6億元,每名視光師平均獲過百萬津貼。新聞一出立刻引起社會譁然,紛紛有跟進報道指出視光師有濫收費用的情況,迫使食衛局將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封頂」,設每兩年2,000元上限。其實這已非首次出現濫用醫療券的情況,去年亦曾有新聞揭發有中醫診療所「教路」長者以藥單購買花膠海味。無論政府、議員還是傳媒,幾乎都是一面倒提出要作出更嚴謹的監管和限制以防濫用,然而這種與人性為敵的操作方式,真的有效嗎?
老人醫療券最初成立的目的,是有鑑於公營醫療體系負擔日益沉重,而老人醫療需求卻有增無減,於是希望透過醫療券作替代辦法。這項措施有兩大效果,一是令長者醫療需求透過私營市場解決之餘,同時亦讓瀕臨爆煲的公營醫療系統得以舒緩;二是讓長者根據切身需要自行選擇醫療服務以及提供服務的對象,令資源能夠以最大效率運用之餘,私人醫療機構仍然透過競爭方式獲取津貼,減低了因壟斷或官僚而可能帶來的各種浪費。
事情本來應該是這樣美好的。但現在我們舉目所見,卻是一連串濫收、亂用情況。為了讓醫療券的使用更有彈性,原先政策特別容許了「滾存機制」,亦即假若今年你好彩用不著,那多出來的數額就可留至日後使用,但為求符合官僚政客事事要管、「應使則使的公共理財哲學」,於是食衛局又特別設立了「封頂機制」,限定醫療券的滾存上限最高只能達$5,000(今年加至$8,000),所有超越上限的醫療券金額則全部作廢。
為甚麼要把醫療券滾存設定上限呢?政府的解釋是「設定一個更高的累積上限,未必能達到鼓勵長者多使用醫療券接受基層醫療服務(包括預防性的護理服務)的目的」。但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官僚真正擔心的是假若滾存的金額愈來愈大,長者會傾向使用更昂貴的醫療服務甚至隨意亂花,日積月累下對政府開支必成沉重負擔;因過期而廢掉的醫療券,反而能為政府節省開支。但如此就立刻扭曲了由長者自行判斷如何物盡其用的原意,一轉而成一個懲罰健康、誠實長者的扭曲機制了。對於那些本身已有恆常醫療開支的長者,如此封頂自然沒有影響,但如果一直無病無痛的話,卻等於每年有$2,000見財化水。或許從道德層面而言,無病無痛本來就不配享受這種額外福利,但明顯不少長者並不同意。
容許醫療券無限滾存有用嗎?
只要醫療券持有人希望避免這種經濟學上的租值消散,就總會找到辦法把錢花盡。更壞的一點是,由於要去到臨近限期的一刻才能確定自己的醫療券再無迫切用途,所以通常沒有多少時間仔細考慮如何最有效率地花光剩餘金額,於是就更容易接受私營服務提供者的開天殺價,造成進一步浪費。今天食衛局針對視光師濫收費用作出限制,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則批評,食衛局分派在監察醫療券濫用情況的人手太少,要求請更多人。但個人認為這些措施不但沒有意義,也絲毫觸及不到問題重點:嘗試用有型之手去限制人性的自然選擇,這場貓捉老鼠遊戲最終不是必然失敗,就是行政成本高得難以接受。
雖然說了那麼多關於醫療券「封頂機制」的問題,但正正因為如此,解決目前醫療券被濫用的方法也相當簡單──只要取消上限,容許醫療券作無限滾存就可以了。政府過去一直以為,只要讓醫療券自然註銷就能每年省回一筆支出,但「縮數」實際上卻並不成立:自從2013年醫療券增加至$2000一年起,政府在醫療券的總開支就持續攀升,一直至2018年總申報金額已達至2億8千萬元:以120萬65歲長者人口計算,上年度平均申領醫療券金額竟然達到每人$2,400!既然在「封頂」之下,每位長者仍致力把津貼全部用掉,那政府保留這個機制還有何意義?
反觀一旦取消「封頂機制」好處可多了。首先長者再無亂花醫療券的壓力,反而會開始精打細算起來:要知道現在很多老人不惜執紙皮省吃儉用,就是為了儲起一筆錢將來急病之用。假若醫療券能夠留待不時之需,那長者們當然不可能胡亂浪費,一分一毫皆要計過度過。若說這種滾存始終會令醫療券總開支增加,請想想,一個老人家由65歲起每年將$2,000全儲起來,去到85歲也都是4萬元而已,看幾場專科診症可能已花光,做一場手術可能還要反過來倒貼,算得了甚麼錢?而且正如先前所言,每一個轉介私營醫療的病患,就減輕了一分公營醫療的負擔,如何能算是浪費?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看不出問題所在,例如自由經濟支持者便建議將醫療券轉化為現金直接派錢,而王永平則建議將夠期醫療券三折換回現金券。但我認為醫療券始終有著鼓勵長者主動求診或檢查、病向淺中醫的作用,和2蚊搭車津貼鼓勵長者不要長困在家,多出外活動一樣,只是機制需要作出改善而已(例如2蚊搭車反而應設每月上限防止濫用)。去到最後,全面取消「封頂機制」,還是最能維持醫療券原意之餘,讓自主權還於長者、令資源最有效率運用的方法。只可惜的是,如此簡單就能化解醫療券濫用困局的一招,全港政黨竟無一人提倡。
文:Henryporter(博客無神論者的巴別塔作者、面書:www.facebook.com/henryporterbab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