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拋垃圾及店舖阻街等罰款,今日(22日)起提高。其中包括亂拋垃圾、吐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海報等,定額罰款已提高至3,000元,而店舖阻街、非法棄置建築廢料等的罰款亦增至6,000元。
修訂的新《定額罰款條例》在今日起生效,當中將在公眾地方、郊野公園或海上棄置廢物和吐痰等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罰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而主要針對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兩項表列罪行,亦由1,500元加至6,000元。
今年就第二階段修訂展開公眾諮詢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銳意提升本港環境衞生,亂拋垃圾和店鋪阻街等罪行的新定額罰款金額已於今日生效。此外,政府將於今年內就第二階段法例修訂展開公眾諮詢,以提高執法效率和阻嚇力。」發言人又指:「政府已在過去三個月加強宣傳及教育,讓公眾和相關業界知悉新的定額罰款金額,並提高其守法意識。」
至於食環署表示,已設執法指引,並會不時更新及優化;署方亦已加強前線人員培訓和裝備,協助前線人員履行職責。而食環署人員近日亦到多區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包括向外籍家庭傭工、商戶及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他們守法,配合政府持續改善環境衞生和市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