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最近發生大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原訂今年第4季提交《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修例草案,現時會「快馬加鞭」加快至第2季提交草案,容許政府介入特別有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工程、增加罰則等。
在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鄧炳強交代屋宇署約16年前向華豐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但一直未遵辦。他承認情況不理想,日後會以較嚴謹方式處理類似情況。
60%「消防安全指示」未遵辦
屋宇署和消防處截至去年底,向全港大廈發出36萬份「消防安全指示」,有60%未遵辦。鄧炳強指不等於完全「冇做嘢」,絕大部份在進行相關工作。他又強調未遵辦指示不代表大廈非常危險、不適合居住,只是未達到現今水平,希望能進行工程以達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