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8歲退休老翁涉於今年4月在東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一項沒有許可證奏玩樂器。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認為控方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裁定本案表證不成立,被告獲付500元訟費。老翁在庭外表示,日後仍會繼續街頭表演,即使再被票控亦沒有關係,認為只是「耽誤點時間」,並形容「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在庭上,高級警員吳維基作供,指他當日便衣執勤,收到噪音投訴後便赴現場處理,他約下午5時在現場見到被告在一張摺椅上用二胡拉奏《願榮光歸香港》,並透過擴音器等轉播,他遂與3名同袍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親自盤問吳維基,想追問歌曲性質時,裁判官卻指,票控內容是被告在無許可證下在公眾地方演奏,與歌曲性質沒有關係性,又說法庭從不考慮政治因素,只講證據事實。
稱續街頭表演 被告: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認為傳票控罪針對被告在公眾地方演奏時,沒有警務處處長許可證,惟控方並無就此提供證據,故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並向被告發還500元訟費。被告在庭外表示,日後仍會繼續街頭表演,就算再被票控亦無關係,認為只是「耽誤點時間」,強調「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被告李解新,68歲,報稱退休人士,他否認於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至29分,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被告早前在庭上表示,在香港很多人在街頭表演,質疑有誰會為此認罪,又說自己曾在英國、泰國、內地等街頭表演,不明白為何在香港就不可以,當時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聞言稱「唔得㗎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