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智商得11歲的輕度智障清潔工,被裁定前年10月反修例示威期間,在旺角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監管及治療令。
被告李啟發,32歲,他由囚車押送到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接納了精神料醫生及社署報告的建議,判處監管及治療令。
社署報告指被告易受唆擺
社署報告指,李啟發易受唆擺,與家人關係疏離,缺乏社會支援,認為透過監管及治療令,可改善被告判斷是非的能力。
案情指,李啟發被控在前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並手持鐳射筆、電筒、戴口罩面罩。
一名智商得11歲的輕度智障清潔工,被裁定前年10月反修例示威期間,在旺角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監管及治療令。
被告李啟發,32歲,他由囚車押送到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接納了精神料醫生及社署報告的建議,判處監管及治療令。
社署報告指,李啟發易受唆擺,與家人關係疏離,缺乏社會支援,認為透過監管及治療令,可改善被告判斷是非的能力。
案情指,李啟發被控在前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並手持鐳射筆、電筒、戴口罩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