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019年在馬鞍山追截數名黑衣示威者時與人口角,期間遭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一對夫婦涉在場並用粗言指罵該名男子,原審裁判官林希維在3年前裁定該對夫婦罪脫,惟律政司不服裁決,並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獲准還發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案件今日(26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裁判官徐綺薇把案押後至7月14日交原審官林希維重新考慮,兩名被告准續以1,000元保釋候審。
高院法官認為兩被告喧嘩似火上加油
案情指,涉案夫婦男被告鄺耀文和女被告陳海雲,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公眾秩序行為。兩名被告於2020年8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惟高院法官張慧玲於本月9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
法官張慧玲早前判辭認為,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指當時現場人士「克制和動口不動手」,惟現場和事主對罵的人都情緒高漲,兩被告的喧嘩行為更似是火上加油,相當可能導致事主和其他在場人使用非法武力和破壞社會安寧,因此認為原審裁判官須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