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以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收取恒大高層名貴禮物籃,但未有作申報。入境處昨日確認,兩人是早前收到傳媒查詢後才「即時匯報」,並指雙方並無公務往來,價值亦無超出3,000元的規定,所以並無申報。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今日在電台再次表示,事件給予市民的觀感不佳,強調並非禮物不超過3,000元便可收取。
查錫我解釋,表面看事件並無問題,因為禮物無超出限額、屬私交好友及趁節日送禮,但事件給予市民的觀感不佳,因為並非禮物不超過3,000元便可收取,法例精神是要求公務員提高警覺,不應容易收取利益。
促交代相關官員有無回禮
查錫我又指,今次事件上當局應清楚交代究竟包括雙方如何友好、禮物屬於私人或公司出錢、是否屬於首次送禮、相關官員有無回禮、入境處與涉事公司有無公務往來等。他指,如果部門與涉事公司有公務來往,官員收禮便需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