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7-11-01 06:00:00

內地違國歌法 最高囚3年 京官:納基本法具迫切性

分享:
人大常委會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新社)

人大常委會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新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訂明侮辱國歌情節嚴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會議亦同時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作補充說明,指香港近年發生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有迫切性應及時在本地立法。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說,有關決議案並無提及追溯期;民主派重申刑事法不能設追溯,並建議在本地立法階段應設3個月諮詢期。


內地上月實施《國歌法》後,進一步將侮辱國歌列為刑事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十)》草案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與侮辱國旗、國徽的規定處罰看齊。

人大常委會昨亦聽取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張榮順在會上就草案作說明,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分別徵詢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及兩地特區政府後,都認為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澳實施,是適當及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張榮順又說,香港近年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及社會價值底線,引起包括廣大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極大憤慨。為有效防止並處理這類行為,根據《基本法》規定,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就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adblk6

 

張榮順指《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有迫切性。(中新社)

張榮順指《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有迫切性。(中新社)

草案內容無寫追溯期
列席常委會會議的葉國謙說,決議案的內容只有一句,是在《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國歌法》,他形容非常清晰簡單,絕無任何有關追溯期的要求。他又說,內地將侮辱國歌行為訂下最高3年的罰則,屬完備內地法例的做法,至於香港會否跟隨,他認為應參考香港現有《國旗、國徽條例》最高判監3年的罰則,他不相信《國歌法》的罰則會超越這個刑期。


郭榮鏗倡設3個月諮詢期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應按普通法的原則,刑事法不設追溯期,並建議特區政府設3個月公眾諮詢期。他又說,若無清楚定義何謂尊重及侮辱國歌,日後會出現很多問題,他以大型足球賽為例,若有人噓國歌或做出不尊重國歌行為,「乜嘢先至犯法?警方執法會有咩問題?」他認為有關問題應清楚界定,否則可能會發生警民衝突。民主黨涂謹申說,實施《國歌法》時要適應本地情況,很多技術細節亦要小心處理。

民建聯周浩鼎說,香港奉行普通法,相信《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按慣例都不設追溯期,他並指內地刑法與香港不同,例如內地設有拘留期等,故本地立法時應按香港刑事法處理。至於應否在立法前設諮詢期,他指市民可在不同層面討論,以甚麼方法諮詢則可再商討。經民聯梁美芬說,估計本地立法需時約6至9個月,在這段期間只要不再發生噓國歌事件,在香港立法時會有較大空間,毋須提及追溯期的問題。

入App免費換走健康產品

入App免費換走健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