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將引入公司遷冊制度以便利非香港公司把註冊地遷至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中指出,政府認為現在是適當時機,為香港設立一套可廣泛適用的公司遷冊制度,建議明年上半年予立法會審議;又指業界反應十分正面,其中保險界別更表達殷切遷冊需求。
公司遷冊立法建議明年上半年交立會審議
許正宇表示,目標在明年上半年就引入公司遷冊制度,提交立法建議給立法會作審議,現正與有關部門及金融監管機構,檢視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及草擬建議。他表示,設立公司遷冊制度後,非香港公司將有簡便快捷途徑遷冊來港,無需透過複雜和昂貴的清盤或法院程序,便能無縫地遷冊來港。
同時過程中不會影響法律實體身分、已訂立的合約、財產、權利、特權、義務等。政府原則上會盡量擴大機制適用範圍,不會對遷冊來港的公司施加經濟實質測試要求,令更多公司受惠。
本地保險界表達殷切遷冊需求
許正宇認為,吸引公司遷冊來港能帶動本地專業服務,包括會計和法律服務等需求,遷冊公司亦可能將部分業務移到本港,帶來更多投資及工作機會。許正宇續提到,今年3月至5月曾就公司遷冊立法進行公眾諮詢,亦接觸過商界及專業界別等不同持份者,多個業界反應十分正面,其中保險界別更表達殷切遷冊需求。